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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起诉商评委阻盛大注册沙巴克商标

发表于:2024-11-18 作者:咖啡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8日,【TechWeb报道】 4月16日消息,美国咖啡连锁企业星巴克日前以沙巴克与星巴克构成近似为由将 商评委告上法庭。据了解,星巴克此次提起诉讼并未提出赔偿要求,其目的是要阻止盛大游戏(微博)在餐馆、啤酒饮料、咖啡等方面的注册沙巴克商标。 据了解,星巴克此次
星巴克起诉商评委阻盛大注册沙巴克

【TechWeb报道】 4月16日消息,美国咖啡连锁企业星巴克日前以“沙巴克与星巴克构成近似”为由将 商评委告上法庭。据了解,星巴克此次提起诉讼并未提出赔偿要求,其目的是要阻止盛大游戏(微博)在“餐馆、啤酒饮料、咖啡等”方面的注册沙巴克商标。
 
据了解,星巴克此次起诉并未提出赔偿要求,只是一个确认权利的诉讼。如果星巴克最终胜诉,盛大游戏将失去在“餐馆、啤酒饮料、咖啡等”方面的沙巴克注册商标。
 
盛大游戏方面表示,公司早在2003年就已经在全部45个商标分类中注册了“沙巴克”商标并在诸多类别上进行了实际使用,此次无端被扯入诉讼,将会组织律师积极应诉,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
 
盛大游戏在2003年申请了“沙巴克”在“餐馆、啤酒饮料、咖啡等”方面的注册商标,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公告;但星巴克提起异议,认为“沙巴克”与“星巴克”近似,要求商标局不予支持,商标局经过裁定认定不构成近似,驳回了星巴克的异议。
 
星巴克再度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商评委经过评议,确认不构成近似,再次驳回。星巴克因此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商评委,要求一中院撤销商评委裁定,认定两商标近似,盛大游戏成为此案法律上的第三人。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当中,若一中院仍不支持,则星巴克有权再向北京高院上诉,即为终审判决。
 
新闻回顾: 星巴克指“沙巴克”搭便车
 
日前,星巴克公司把国家商评委告上法庭,缘起商评委批准一家矿泉水厂家注册“沙巴克”商标,认为沙巴克商标与“星巴克”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易产生不良影响,违反《商标法》规定。而盛大游戏也因为成功获得“沙巴克”商标而被列为参诉方之一。
 
据了解,中文“沙巴克”是盛大游戏运营的网络游戏《热血传奇》中一座虚拟城堡要塞的名称。在该游戏中,玩家可以组建行会,由行会的会长申请攻占“沙巴克”城堡,一旦攻城成功,该行会的会长就将成为整个游戏中地位最高的的人,同时行会也会享受到特殊优待。因此攻战“沙巴克”是《热血传奇》游戏中最经典的行会战争,“沙巴克”在无数传奇玩家心目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正因如此,早在2003年,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盛大游戏)在全部45个商标分类中均注册了“沙巴克”商标。
 
对于“星巴克”起诉“沙巴克”,商评委认为,“沙”与“星”在读音、字形、含义上均差异显著,对相关公众不致产生混淆及误认,不足以认定是对“星巴克”商标的抄袭模仿。同时,不足以证明“沙巴克”商标申请日前,“星巴克”商标已在中国达到驰名程度。因此驳回星巴克公司提出的异议。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律师看法:盛大游戏胜算较大
 
《热血传奇》是由盛大游戏代理运营,也是中国第一款成功的网络游戏。2001年11月,《热血传奇》在中国正式上市,迅速登上各软件销售排行榜首。2002年10月,《热血传奇》最高同时在线人数突破60万人。“沙巴克”是《热血传奇》中城堡要塞的名称,鉴于《热血传奇》和“沙巴克”在行业及玩家群体中拥有很高的知名度,盛大游戏在2003年就做了相关注册。盛大游戏表示,“沙巴克”是《热血传奇》的象征和标志,也是无数玩家心目中的经典,公司将积极争取进行维权。
 
面对“星巴克”与“沙巴克”的商标之争,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沙巴克”和“星巴克”两个名称确实存在较大差异。首先在含义上大相径庭,沙巴克是网络游戏中一个城堡的名称,是特定的地域概念,星巴克则是英文“STARBUCKS”的中文翻译名称。其次在读音上的区别也非常明显。从字形上比较,一首字为“沙”,一首字为“星”,普通消费者显然不会将二者混淆。他建议,很多跨国公司并没有对中文商标名称的来历进行深入了解就提起法律诉讼,对自身品牌公众形象不利,建议跨国公司在维护自己商标利益时更充分考虑包括语言文字、用语习惯在内的本地化因素。
 
该人士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商评委关于“沙巴克”和“星巴克”并不构成近似的复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盛大游戏方面拥有较大胜算。
 
商标之争背后的中外角力升级
 
“星巴克”起诉“沙巴克”并非个例,近期有多家中国企业或商评委因“商标侵权”为由接连被起诉,从苹果到林书豪到乔丹,引爆中外品牌商标大战。
 
今年2月23日,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与乔丹面临同样问题的还有当下炙手可热的美国NBA球员林书豪,江苏无锡某体育公司早在一年半前就看到了林书豪身上的商机,并在去年8月以4460元的价格获批注册“林书豪”商标。由于我国商标权遵循谁先注册就归谁的原则,令林书豪本人及其商业合作伙伴耐克头痛不已。
 
这一系列事件当中,最受瞩目的当属苹果和唯冠争夺ipad在华商标权一案。
 
唯冠台北公司及唯冠深圳公司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在海外及中国内地注册了多个iPad商标。2010年,唯冠深圳公司在中国对苹果起诉,指控苹果在购买iPad商标上存在商业欺诈和不公平竞争。唯冠出示证据称,从未将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转让给苹果或其子公司。唯冠因此要求苹果赔偿损失,并剥夺苹果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得的利润,以及要求法庭下达禁令,阻止苹果继续使用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商标。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此外,与“沙巴克”纷争相类似的是,商标跨界注册产生的纠纷也是接连不断。洋酒品牌芝华士日前因其英文标识“CHIVASREGAL”被温州一市民注册成为服装商标,以侵犯著作权和英文商标是驰名商标应受保护为由将商评委诉至一中院,要求撤销温州市民的商标注册。然而一中院裁定芝华士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对该作品享有在先著作权,驳回了芝华士公司的诉求。
 
 
有企业人士指出,近年来外资企业对中企商标战愈演愈烈,民族品牌更需建立建全法律意识,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沙巴克”VS“星巴克”之争,折射出背后深层的中外品牌竞争角力,其最终归属值得期待。行业人士表示,纷争也透露出可喜的一面,表明国内品牌经过多年的积淀后,开始走出野蛮生长的初级阶段,越来越走向自觉成长。(韦蒲)
 
(责任编辑:狮子座)
2014-04-27 0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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